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做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后,可以凭刑事拘留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加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关押亲人的看守所给他寄送衣服、金钱、书信等。
2.找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即使不委托也应当在第一时间咨询相关问题,了解得越多对您的亲人越有利。
3.如果有被害人的,应当尽快在律师的帮助下与被害人达成一份《谅解协议书》。
二、刑事拘留程序如下走:
1.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3.拘留的期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三、找法网提醒您,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